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07-02 点击次数: 次
为预防森林火灾,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,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和《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,现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。防火期时间为:2013年3月15日至6月15日。